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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要求”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29日  广州劳动争议纠纷律师   http://www.gzldjflaw.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9月18日以国务院535号令公布施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出通知,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了八项要求,督促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通知指出,《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在坚持法律确定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其中一些原则性的问题做了细化规定,对一些社会存有疑义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针对实践中一些规避法律的问题做了补充规定,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劳动合同法顺利施行的重要保证,对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规范劳动用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宣传《条例》与继续宣传劳动合同法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注重宣传效果。通知还同时提出了十个方面的重点宣传工作。
三是继续大力抓好学习培训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抓好系统内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工作、支持和配合工会组织搞好对各级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重视对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培训。
四是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通知指出,各地要全面清理本地区涉及劳动合同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要积极研究跨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和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企业经济性裁员、职工档案管理、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具体规定,逐步形成以劳动合同法为基础、以国务院法规和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为配套、以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五是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管理和服务。通知要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要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要改善和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要研究开发和推广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应用软件逐步实现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信息化。
六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劳动行政部门大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和《条例》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用工行为,切实保证劳动合同法和《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
七是着力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通知指出,各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和《条例》实施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密切关注劳动争议的新变化,针对突出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要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创新调解方式,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调解工作,争取将50%左右简易小额案件通过调解解决。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协调,做好裁审衔接工作。
八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与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三方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作用,形成合力,推动劳动合同法和《条例》得到贯彻实施。


文章来源: 广州劳动争议纠纷律师

律师:范尧捷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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