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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质量标准不明确怎么处理

2018年11月29日  广州劳动争议纠纷律师   http://www.gzldjflaw.com/

在现实生活与工作中,一般的合同都需要明确规定质量标准。那么,如果质量标准不明确要怎么处理呢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呢如果您对此感到困惑的话,那就看看下面由大律师网的小编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吧。

合同中质量标准不明确怎么处理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质量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地的特定标准履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特殊的要求,则只要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能够达到产品的一般质量要求,即为符合质量要求。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合同法如下条款: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文章来源: 广州劳动争议纠纷律师

律师:范尧捷 [广州]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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