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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的避免涉外纠纷

2018年11月29日  广州劳动争议纠纷律师   http://www.gzldjflaw.com/
如何有效的避免外贸纠纷,成为许多外贸公司在贸易实务方面的当务之急。因为一旦纠纷发生,便卷入了永无止尽的口水战,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更何况在市场经济里,时间就是金钱。 

  外贸双方在贸易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往往都是由于外贸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规定不明确所致。于是双方都手拿一本模糊的合同,卷入了争执不已的利益捍卫站之中。但事实上,对于外贸公司而言,贸易双方都可以在合同签订时,严格厘清彼此的义务与权力,明确起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从而将纠纷“扼杀在摇篮里”。 

  外贸实务中必须充分体现贸易的契约精神,而在合同中关于品质细则一般遵循以下几个方式: 

  一、商品品质的一般表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品质申诉要及时 

  在外贸过程中,双方在货物品质条款上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之后,一旦贸易一方发现货物品质出现问题,也应该及时的向对方提出异议。否则,也将有损自己的利益。 

  纠纷案例: 

  我国甲公司与印度尼西亚乙公司,分别于2003年4月26日、2003年9月2日和9月20日订立3份售货确认书,由甲公司向印尼乙公司出售t恤衫、背心等纺织品,3份确认书的总金额为91.2141万美元,约定付款方式为d/a90天。上述确认书签订后,甲公司按合约全面地履行了供货义务,而印尼乙公司则仅支付了2万美元的货款,其余货款未付。 

  印尼乙公司辩称:甲公司提供的t恤衫存在多处质量问题:使用多年库存的布料;t恤衫重量轻于被申请人要求的规定;t恤衫的长度太短(与规定的尺寸不一致);同一批货的t恤衫的颜色不一致,为此,印尼乙公司曾提出,将货物打折或将剩余货物退回甲公司等解决办法,但均未获甲公司的同意。 

  但印尼乙公司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明。经交涉多次无结果,甲公司根据售货确认书中的仲裁条款提起仲裁,要求印尼乙公司:1、支付货款71.2141万美元;2、上述货款的利息4467.50美元;3、本案的仲裁费及甲公司的代理费等由印尼乙公司负担。 

  仲裁庭经审理后裁定:印尼乙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全部货款及利息71.660850万美元,至于律师费,因甲公司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故仲裁庭未予支持,仲裁费则由败诉方印尼乙公司全部负担。对印尼乙公司提出的诸如退货、折价等主张均不予支持。

文章来源: 广州劳动争议纠纷律师

律师:范尧捷 [广州]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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