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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补贴应计入什么科目 “十三薪”和年终奖的规章制度制订注意事项

2022年10月13日  广州劳动争议纠纷律师   http://www.gzldjflaw.com/

  范尧捷律师,广州劳动争议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年休假补贴应计入什么科目

  我们常说的年假就是指在连续工作一年之后每一个公司员工都享有休息五天的带薪假期,而且年假是可以转结的。年假的申请是以天威计算单位为来进行计算的。那么年休假补贴应计入什么科目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年休假补贴应计入什么科目及其相关问题。




  一、年休假补贴应计入什么科目


  带薪年休假补贴,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补贴;科目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的内容包括: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则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职工福利费;


  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向有关单位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此外,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和为职工无偿提供服务等,比如提供给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使用的住房等,免费为职工提供诸如医疗保健的服务,比如以低于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等。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指的辞退福利。


  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注意:应付职工薪酬不包括退休职工工资。


  二、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做什么科目


  事业单位未休年假报酬计入;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


  1、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


  2、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经职工同意的,可享受每天三倍工资的待遇。


  3、用人单位安排年休假,而职工不同意的,按正常工资支付待遇。


  三、离职员工未休完的年假怎么办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以上就是关于年休假补贴应计入什么科目及其相关问题。年休假补贴应计入带薪休假的科目,而且年假是一天为单位计算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年休假补贴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十三薪”和年终奖的规章制度制订注意事项

  年底双薪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十三薪;。年终奖又是什么用人单位关于;十三薪;和年终奖的规章制度制订上,要注意哪三个问题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年底双薪;,是指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


  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两者区别在于,;十三薪;更能体现激励的公平性;年终奖更能体现绩效考核的结果。


  在用人单位关于;十三薪;和年终奖的规章制度制订上,以下这三个问题请注意:


  第一: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依法制订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要通过民主程序制订,并向职工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如《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公司可以依法制订;十三薪;的发放条件,但是不能把是否是正式工,作为十三薪的发放条件,否则就是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


  第二: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一致,劳动者可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着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发放条件不明确,按公平合理原则


  如果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对于年终奖和;十三薪;的规定不明确,应当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否则也是属于排除劳动者的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一般来说,如果员工能够充分举证用人单位有发放年终奖惯例、当年度单位向其他在职员工发放了年终奖等事项的,按照同工同酬、公平合理的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可能会支持职工得到属于自己的一份劳动所得。






文章来源: 广州劳动争议纠纷律师

律师:范尧捷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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